Legal诗睿 23-01-12 19:22
微博认证:微博新知博主 长文原创作者 法律博主

一个经年不联系,日常也没交集的高中同学(任职在地方银行)过来咨询,问候没两句就甩过来几张照片(合同照片),说想帮看看合同的法律效力。

我随便看看,就知道这是15-17流行在北京的“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案件类型。

经年同学,婚礼还给随过礼,就想着回几句,但也将手头优先级的事情处理完毕,才回复:

你跟A签订的《委托协议》(表面上是投资)并不具有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投资合作特征,而是约定一方出资后,无论公司经营情况如何,是否亏损,均按标准计算并享有固定投资收益。应认定双方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名为投资、实为借贷”,实际上是借贷关系。这个钱吧,对方给你打了几个月的算是利息,进一步的想要要回本金和其他利息,从合同性质和争议解决来看,应该委托当地律师,你先找找,如果需要我再推荐。

结果来一句“我咨询了好许多律师了,就像看看他们说的对不对,就你回复的最快而且最全面。”

我……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