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院 23-01-13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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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微课堂# 【#捡到他人物品致毁损灭失该担何责#?】 近日,在山东青岛,62岁的刘春海在青岛建筑工地打零工,春节临近,他带着10万元现金乘公交转乘长途汽车返乡,下车后才发现装有现金的背包落在了车上。所幸在3名公交驾驶员、调度员的接力帮助下,5分钟内将丢失的背包找回。拿到丢失的10万元现金后,刘春海当即掏出一沓现金塞给工作人员,被婉拒。
如果路边捡到他人物品,你会如何处置?“拾金不昧”不仅是我们从小熟知的传统美德,在法律上也有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via.闪电新闻 http://t.cn/A6XqoQ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