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越南有永久私人产权的事情,不知道为什么在网络上传的沸沸扬扬,简直莫名其妙。
越南土地法:
第五条
土地所有制
1.土地属于由国家代表所有者的全民所有。
2.国家实行如下土地用途管制:
a)通过审批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计划规定土地用途(以下统称为土地利用规划、计划);
b)规定土地分配限额和土地使用期限;
c)规定土地分配、土地租用、土地回收、批准变更土地用途;
d)规定土地价格;
3.国家通过如下的财政政策调节土地资源:
a)收取土地使用费、土地租用费;
b)收取土地使用税、土地转让收入税;
c)调节非土地使用者的投资导致的土地增值;
4.国家通过分配土地、出租土地,将土地使用权交给土地使用者、承认正在稳定使用土地的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规定土地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等形式将土地使用权交给土地使用者。
第六条
土地的国家管理
1.国家对土地进行统一管理。
2.土地的国家管理包括如下内容:
a)颁布有关管理、使用土地的法律规范文件并组织执行;
b)确定行政地界,建立和管理行政地界档案,建立行政地图;
c)考察、测量、评定土地,土地分类;建立地政地图、土地使用现状地图和土地利用规划地图;
d)管理土地分配、土地租用、土地回收、土地转让;
e)登记土地使用权,建立和管理地政档案,发放土地使用权证明;
f)统计,清点土地;
g)管理土地财政;
h)在不动产市场中管理和发展土地使用权市场;
i)管理、监察土地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的执行;
j)清查、检查土地法的执行情况和处理违反土地法行为;
k)解决土地纠纷;处理在土地管理和使用中对违法行为的起诉、控告;
I)管理有关土地的公共服务活动。
3.国家实行投资政策,实现土地的国家管理,建设现代化、多功能的土地管理系统,保证完成有效管理土地等任务。
你告诉我这和中国有多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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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湖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