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5万!伊川发放“爱心消费券”!
近日,伊川县发放36189张1085万“爱心消费券”,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
为进一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全县困难群众的温暖关怀,县委、县政府决定为全县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爱心消费券”。
一、发放目的
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帮扶济困,关心关爱困难群众,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影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时拉动内需、刺激消费、繁荣市场,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
二、发放对象
此次“爱心消费券”发放对象为民政部门提供的2022年12月底全县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其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发放给本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发放给所在供养机构或托养机构。若发放对象同时具备二者身份,不重复发放。
三、发放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对象,每人发放300元“爱心消费券”。各乡镇(街道)负责统一组织发放实施。
四、使用方式
“爱心消费券”以纸质消费券形式发放,全县统一印制,单张300元,不找零、不兑现。
各乡镇(街道)确定两家以上“爱心消费券”合作商超、便利店或粮油店,负责将“爱心消费券”发放到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手中。困难群体可凭消费券在各乡镇(街道)合作商超、便利店或粮油店购置所需物品,确保“爱心消费券”能发出、能核销。
对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由集中供养机构管理人员参照以上方式统一领取,并做好物资采购工作,所购物品统筹用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
五、时间安排
各乡镇(街道)迅速启动发放工作,确保春节前发放完毕。“爱心消费券”原则上要于2023年2月20日前使用核销完毕。
据了解,此次"爱心消费券″发放工作由县商务局、财政局、民政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具体组织发放,困难群众可持此券在指定的商超购买所需物品。
发放"爱心消费券″,是一项实实在在惠及全县低保和特困群众的爱心工程、暖心工程、民心工程,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全县困难群众的温暖关怀,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升了辖区困难群体的幸福感,确保全县困难群众欢乐祥和过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