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巴南检察院
23-01-20 11:20 微博认证: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案件播报#【#扛一麻袋硬币支付执行款# 法院:履行方式不当】2021年5月,小王夫妇被某装修公司推出的赠送“7万家电”的巨额优惠吸引,当日就和该装修公司签订《施工合同书》,并交纳部分首期款1.5万元。
合同签订后,小王发现赠送“7万家电”是指在特定APP上赠送“7万积分”。小王认为自己被误导,遂与公司协商解除合同。11月,某装修公司同意解除合同,但双方就各自的损失协商不一致。小王便将装修公司诉至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六合法院经审理,判决双方合同解除,某装修公司向小王返还首期款1.5万元,小王给予某装修公司赔偿款3千元。经抵扣,某装修公司需向小王夫妇支付1.2万元。某装修公司不服该判决,上诉至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南京中院维持原判。
2023年1月4日,被执行人某装修公司的代表周某及同事扛着一麻袋硬币来到六合法院执行局,里面全是硬币和一元至二十元的纸币。
法官当即对周某等人进行批评教育,其主动履行的做法法院非常认可,但是一麻袋硬币的履行方式不当,清点硬币与小额纸币需要花费大量时间,给法院工作带来不便,影响工作效率,浪费司法资源,如果是恶意从银行换的硬币,则是故意刁难申请执行人,蔑视司法权威。经过法官的批评教育,周某二人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主动变更履行方式,并于次日将本案案款全部履行完毕。

提醒:为了出一口气,故意用硬币支付执行款的行为时有发生。这种行为看似是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实际上是在为执行工作设置障碍,人为增加工作量,浪费司法资源,消极对抗执行工作。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对于故意阻碍法院执行或实施恶意履行行为的主体,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汤利萍 朱曙光 吴迪) http://t.cn/A69CCnq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