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
前脚离婚,后脚岳母拿着借条起诉了前女婿。
要求前女婿还她五万块钱。
岳母拿的还有前女婿亲手写的欠条,还是现金交付。
前女婿说,哎呀,这个是岳母给我前妻那时候我们一起用的,都用于生活支出花完了,咋滴还能起诉?
法官:你为啥打借条?
前女婿:想着让岳母放心,其实就是打着玩的。
前岳母:他欠我钱,我要他还我钱。
最后,判决还钱,因为夫妻离婚协议写的,双方各自名下的债务各自负责。
真相不重要,重要的是白纸黑字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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