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说刑辩故事[超话]#刑民交叉案件的办案思路:
首先要基于法秩序统一性原理,考察民商法对当前案件的基本立场,确定民商法上的权利归属、民商法对于行为性质的态度。
其次要按照法益保护原则检验被害人有无损失。对于损失不存在的情形,不能定罪;对于损失难以确定的,定罪必须慎重;准确把握被害人财产损失的时点;如果被告人实施的欺骗行为很容易判断,且属于就交易的“重要事项”进行欺骗的,财产损害这一要件对于定罪的重要性就下降。
最后要根据程序正义的要求,审查被害人主张权利的难度。在交易规则特殊或者存在长期交易惯例的场合,被害人应当自担风险,对于纠纷应当在民事领域解决;在权利义务关系特定化、清晰化的场合,可以不定罪。
按照上述递进式检验逻辑,依次对行为性质不明的“难办案件”进行检验,可以最大限度地确保司法上少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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