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法院
23-01-27 19:45 微博认证: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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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九十七条 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