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检察
23-02-07 18:10 微博认证: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地方播报#【宁强县检察院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开展跟踪回访工作】#保护少年的你# 近日,宁强县人民检察院对两名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回访,了解他们近期的思想、生活等情况,持续巩固帮教成果,引导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正途。

2022年5月,廖某、王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移送宁强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案件的未检检察官综合考虑二人涉案数额、主观恶性、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对二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为6个月。之后,未检检察官及时跟进了解二人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向其宣讲法律知识,同时向其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安排亲职教育培训,确保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正途。@宁强检察 #陕检新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