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市城管局:点旺“烟火气” 散发“文明味”】
如何让“烟火气”与城市文明并肩同行,一直以来是城管部门思考的问题。近日,市城管局以助力城区商业载体开展特色经营活动为核心,研究出台《启东市城市管理局支持商业载体开展特色经营活动十二项措施》,多措并举鼓励商户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助力恢复和扩大消费,统筹推进城市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
激发内生动力,支持特色商业活动
在吾悦广场内街,统一的摊位上装饰着春联、中国结、福字等,加上老少皆宜的游乐设施、促销活动,释放出新春蓬勃的活力和红火的节日气息。不少市民都表示,年味的感觉真的回来了。
在十二条措施中,最引人注意的就是“支持开展特色外摆”。鼓励符合条件的商业载体利用开放式商业街区、特色消费街区自有空间、商业综合体和大型超市外围场地等自有用地(红线)范围、合理规划的经营区域,临时占用公共空间开展外摆经营活动,形成一批能聚拢人气、拉动消费的特色商业街区。此外,支持利用夜间经济集聚区内的合理区域,打造一批高品质夜间经济集聚区、夜间经济示范点、特色夜市。
提升服务质效,推进审慎包容监管
如何审批、如何规范,如何让商家满意、让市民满意是开展好特色经营活动的重中之重。记者注意到,市城管局在措施中表现出的诚意不仅体现在“最多跑一次”上。一方面,明确提出主动提供合规指导,同步开展方案审核、现场踏勘等流程,确保第一时间完成许可(备案)、第一时间通知提交申报主体,让许可(备案)流程达到优化。另一方面,在半年或全年范围内临时占道需求计划向城市管理部门进行一次性报备,减少商业载体许可(备案)次数和时间。同时,对商业载体的个性化需求,提供精准精细的指导服务;对有经常性占道外摆需求的标志性商业载体或重大消费促销活动配备“城管服务专员”提供政策指导。
为避免出现“一放就乱的情况”,城管部门明确实施“负面清单”,各类外摆活动应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六不得”。鼓励指导商业载体成立商户自治联盟,加强自我管理,开展自治联盟与执法中队结对共建。在执法端,推行柔性执法,对于轻微违法行为,以宣传劝导、自主整改为主。针对部分商业载体创新设计布置的街景场景、装饰照明、标识标牌等,可按照周边商户不反对、市民普遍欢迎、拉动消费明显的原则,采取审慎包容监管,让执法更有“温度”。
强化精细管理,提供综合服务保障
“体验感”是能否让商业活动长久“火热”的关键。市城管局力求把每一个细节做精,充分考虑市民的“消费体验”把解决出行、停车、环境卫生等问题纳入十二条举措中。
根据运行过程中的动态规律,合理设置商业载体周边共享单车、公共自行车的投放量,构建共享单车与公共自行车互为补充、协同发展的绿色低碳出行模式。更好满足市民短距离出行需要,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出行问题。增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强化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充分利用“智泊启东”app,让停车难题不成问题。
干净、整洁是“消费体验”的第一感觉,也是“消费体验”中的关键小事。切实保障公共环境干净整洁,提升精细化保洁水平,延长夜间经济集聚区道路保洁时间,提高作业标准。重点做好特色经营活动日常垃圾分类收运,保障收运能力,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在找准优化营商环境着力点的基础上,让城市管理和经济发展之间产生‘最大公约数’,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市城管局局长沈红华说,下一步,市城管局将进一步细化服务,让“体验感”在每个环节达到最佳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