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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2-08 09:31 微博认证:海口微博房产官方微博

#海口存量房交易实现带押过户#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鼓励推广存量房转移登记“带押过户”模式的通知》。《通知》明确:鼓励推广存量房转移登记“带押过户”模式,并细化具体操作流程。自2023年2月20日起,现在预登记机构开展合作的银行试点,后逐步向全市银行推广。

发布于 海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