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微观# 【醉驾营运车辆?丢平安也丢“饭碗”!】2月2日晚,黑龙江省绥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青冈大队民警巡逻至辖区民政镇乐业村附近,发现一辆号牌为辽ML***8的重型货车形迹可疑,驾驶人发现民警查车,企图停靠路边躲避检查,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拦截,对其进行现场酒精呼吸测试,检测结果为10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该车辆属于营运车辆,孙某将面临吊销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将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更为严重的是,孙某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得知自己因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将会丢掉“饭碗”后,孙某表示十分后悔。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交警提示#:饮酒会导致人反应迟钝、行动迟缓,驾驶人控制车辆能力下降。酒后不开车,酒驾必严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龙警微博 http://t.cn/A69DXzz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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