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王幼柏 23-02-13 15:53
微博认证:广东金辩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法律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王律师,我男朋友离过一次婚,有个儿子跟着前妻,按照约定他每个月要付3000元抚养费,但是他的工资只有7000多元,相当于差不多一半都给了前妻。

我每个月只有5000多元,除了房租、吃喝拉撒,就没剩下多少了,根本存不下钱。

我们本来打算年底结婚的,但是他爸妈明说了没钱,别说婚房了,可能连彩礼、婚礼等,所有的开销都要我们自己负责。

结婚以后我自己也要生孩子,怀孕期间不能工作,养育孩子更要烧钱,想想都觉得可怕。

他的孩子现在才3岁,我计算了一下,一个月3000元,12个月,要付到孩子18岁成年,整整54万,我在老家小县城都可以买一套房了!

我希望他可以少给点抚养费,多为我们这个家想一想,他反而怪我多事!但是婚后不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我不可以要求他少付一点抚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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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你老公想不想付的问题,而是离婚协议已经有约定,需要按约定来,如果想降低抚养费,要么获得前妻同意,要么是他自己收入锐减无力继续支付,不能想改就改。而且支付和前妻孩子的抚养费是他的法定义务,也不存在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说法。

这对你来讲可能不太公平,但看得出来你朋友比较有责任心,不会说离了婚就对孩子不闻不问。只不过找二婚且有孩子的男人,确实需要面临这些现实的问题,抚养费只是一方面,以后和孩子的联结,和前妻的关系,都需要你去适应和调解。如果你觉得这个男人值得,就不必再去比较。#广州离婚律师王幼柏##抚养费##离婚##结婚##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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