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协会关于举办2023年女子超级联赛的通知
一、比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3年3月至12月。
(二)比赛地点:全国各相关赛区。
二、参赛单位
武汉车谷江大女足、江苏无锡女足、北京女足、上海农商银行女足、山东体彩女足、长春大众卓越女足、广东女足、四川女足、陕西女足、河南中原女足、浙江杭州女足、永川茶山竹海女足。
2023年中国足球协会女子足球超级联赛规程(节选)
第五条 2023年女超联赛参赛队为12支。
第八条 竞赛规则与有关规定
(五)在每场比赛中,每队可报名首发上场运动员11名,替补运动员11名,可从中替换5名,被替换下场运动员不得重新被换上场;11名首发上场及11名替补运动员中可包括最多3名同时在俱乐部、会员协会和中国足协注册的外籍运动员,比赛中可同时上场外籍运动员最多2名;港澳特区和台湾地区球员参照足球字﹝2022﹞524号《中国足球协会关于2023年全国成年女足联赛球员注册、转会及报名工作的通知》执行。
第二十条 比赛日程安排
(一)2023年女超联赛竞赛日程由女超联赛委员会制定,参赛队必须严格遵守。
(二)因国际足联、亚足联调整有关赛程,或遇到不可抗拒原因,女超联赛委员会有权对既定赛程做出调整或更改。
第二十一条 赛制
(三)降级与升级
1.2023年女超联赛第12名直接降级,女超联赛第11名与2023年女甲联赛第2名进行单场附加赛,胜者参加2024年女超联赛,负者参加2024年女甲联赛。比赛为单场淘汰赛, 90分钟内出现平局则直接进行罚球点球决胜。比赛场地首选为女超联赛参赛队主场,次选为女甲联赛参赛队主场,第三选择为中立场地。升降级附加赛比赛的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参赛资格、场地、竞赛、安保、商务、新闻等),统一由中国足球协会确定。
2.2023年女甲联赛第一名参赛队将直接升级参加次年女超联赛。
第二十二条 参赛队参赛资格
(一)符合下述条件女足参赛队可以派队参加女超联赛:1.已在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和中国足球协会完成注册。
2.参赛队原则上须拥有一支U-18青年梯队或U-16少年梯队,并参加了中国足球协会当年组织的相应组别的正式比赛。
3.女超联赛参赛球队必须报名参加当赛季中国足球协会全国女子足球锦标赛和女子足协杯赛,未报名参加上述赛事的球队将会视情节给予纪律处罚直至扣除女超联赛积分。
第二十六条 运动员和官员参赛条件和报名
(一)符合下述条件运动员可以报名参加女超联赛:
1.2006 年 12 月 31 日(含)以前出生的运动员具备参赛资格,其中允许报 3 名 2006 年龄段运动员。
2.与符合女超联赛参赛资格俱乐部签订工作合同。
3.在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和中国足球协会完成注册。
4.取得《中国足球协会职业球员卡》(以下简称:球员卡),暂无球员卡的运动员必须取得球员卡编码。
(二)符合下述条件的教练员可以报名参加女超联赛:
1.与符合女超联赛参赛资格的俱乐部签订工作合同。
2.在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和中国足球协会完成注册。
3.报名教练员应持有各洲际或中国足球协会认证的相关级别教练员证书并经中国足球协会技术部审核确认。
(四)参赛队官员、运动员联赛报名:
1.各参赛队最多可报名15名官员,其中可报名领队1名、主教练1名、助理教练员3至4名、守门员教练员1名、体能教练员1名、新闻官1人(专职)、队务1-2人、队医和翻译各1至3名,并均须符合上述资格规定(只有报名人员可在替补席就座,报名时必须附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版照片和俱乐部签署有效工作合同复印件)。
2.在中国足协注册的运动员报名最多为35名(包括最多报名3名外籍运动员,守门员不得报名港澳特区、台湾地区和外籍运动员),本赛季最多可注册4名外援。
3.在本赛季转会窗口可转入并注册不超过 15 名国内职业球员。
4.运动员报名号码为1至60号,赛季内同一名运动员在同一个参赛队号码不得更改,其中1号必须为守门员,报名运动员中不少于3名守门员。每个参赛队在同一赛季女超联赛中,一个号码只能被一名运动员使用,同一名运动员在2023年女超联赛报名号码需与足协杯、女足锦标赛报名号码相同。
5.未完成注册、转会手续的运动员不得报名;
6.港澳特区和台湾地区球员的注册及转会办法,将按照足球字﹝2022﹞524号《中国足球协会关于2023年全国成年女足联赛球员注册、转会及报名工作的通知》及足球字﹝2015﹞649号《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与转会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红黄牌及停赛
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中国足球协会关于违规违纪的停赛执行细则》规定,在女超联赛同一赛季中,同一名运动员被出示黄牌累计3次,自动停赛1场,同一名官员被出示黄牌累计2次,自动停赛1场;同一名运动员或官员第1次被出示红牌,自动停赛1场,第二次被出示红牌,处停赛2场,第三次被出示红牌,处停赛4场,依此类推,加倍停赛;比赛中被出示红牌的运动员和官员必须返回更衣室,不得再次进入比赛场地和技术区。如有轮空、补赛或比赛场次日期调整,自动停赛按时间顺序进行;如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针对相关情况做出加重或减轻处罚的决定,以纪律委员会的决定为准。
第五十三条 女超联赛经营
(一)女超联赛标识、冠名赞助商及各级官方赞助商由中国足协及其授权机构统一经营。
(二)场地广告
2023年女超联赛场地广告种类及权益分配按《中国足球协会女子超级联赛商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赛区需按要求制作、摆放及维护广告制作物。赛区自主经营的广告权益,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电视转播权
女超联赛全媒体版权,由中国足协及其授权机构负责统一经营。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