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血修勾
23-02-15 12:21 微博认证:颜值博主

"我非常喜欢的一个东西,是一个人十三四岁的夏天,在路上捡到一支真枪。因为年少无知,天不怕地不怕,他扣下扳机。没有人死,也没有人受伤。他认为自己开了空枪。
后来他三十岁或者更老,走在路上听到背后有隐隐约约的风声。他停下来转过身去,子弹正中眉心。”
果然,在那明媚的阳光中传来了那一声枪响。那枪声沉闷之极。
一史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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