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规定投快递柜需收件人同意#】#你支持投快递柜或代收点需本人同意吗#《广州市快递条例(草案修改稿)》公开征求意见,《条例》指出,在投递方式上,快递企业应当将快件及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不能按时、按址投递的,快递企业应当与收件人协商确定投递事项;无法协商一致的,快递企业在征得寄件人同意后,可以作改投其他地址或者退件处理。
此外,快递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应当事先征得收件人的同意,并告知快件投放的地址、免费保管期限以及超时保管收费标准等信息。http://t.cn/A6Cwr4L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