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隐孕入职#
从法律上讲,隐瞒已经怀孕的事实入职是不违法的,怀孕信息不是法律规定的必须履行告知义务的信息,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隐瞒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这种做法多了,用人单位对于女性特别是孕龄妇女就业自然就产生好多防备心理,育龄妇女就业就会越来越难。
究其根源,把生育所带来的劳动力损失让用人单位承担是根本原因。即便有了生育保险,女员工怀孕之后用人单位也要面临很多损失,包括经济的,工作安排便利的和特别劳动保护和劳动效率下降带来的损失。
生孩子是个人的事,是家庭的事,是社会的事,甚至是国家的事,但确实不应让用人单位承担义务。要解决这个问题,最根本的措施是把用人单位解脱出来。
如果女员工怀孕之后不仅不会给单位带来损失,还会带来利益,那么我想用人单位不会排斥育龄妇女的。
我们的制度应该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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