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一房东代缴电费1.5元一度#,租户直喊:吃不消】张先生所在的公司,租赁株洲市芦淞区坚固社区坚栗公寓的20多间民房作为员工宿舍,一直以来,房东陈先生按照一元一度电收取电费。近日,房东对出租房的电费做了调整,电费在每度一元的基础上涨了50%,要1.5元一度电,“上涨这么多,实在吃不消。 ”房东私自涨电费,是否合理呢?对此,湖南法健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纲表示,虽然公共设备确实会产生损耗电量,但相关损耗不应该直接摊在租户的电费里,应当以服务费或其他名义收取,房东私自抬高电价属于违法行为。(全媒体记者 杨洁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