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莱特律师事务所又把锅甩给广东省司法厅了!意思是这种断人活路与出路的黑锅我们不背,另外建议广东莱特律师事务所可以把这段文字发给广东省司法厅,:
行贿罪法定处罚是吊销执业证,可是为什么那么多资深老律师甚至于他们所在的律所青年律师被法院认定为行贿罪后,司法局都不敢建议吊销其律师证,因为这些资深老律师和律所曾经服务过不少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在几十年哪怕十几年法律服务过程及背景调查了解过程中,客观上是能掌握不少这些人物尤其是这些人物仇敌的黑材料证据或线索的,而这些人物的仇敌也基本是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只是这些人的黑材料没和法律或侦查面对面而已,而官僚化的司法局在机关中是边缘化部门,其实胆子很小的,绝不敢作出因为吊销了一个老律师或著名律所小律师的执照后,把事情做绝导致人家没饭吃,做出一些赤脚地皮光疯狂举报揭发其他人的事,司法局也负不起引发多米诺骨牌造成各类难以遇见严重后果的责任,每个行业都有每个行业的鲁班术,律师业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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