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噢!
今天看到药监局发布了新一轮的化妆品抽查公告,这一次我发现了很不一样的东西。
点开这份不合格化妆品通告文件,看到了药监局竟然查起了防晒霜的防晒剂浓度区间‼️
看图2,不合格的原因是产品中的防晒剂浓度不符合规定要求,这个规定要求其实就是厂商备案化妆品的文件内容。
从新的备案查询系统上线开始,很多人可能都发现了,作为防晒类的化妆品是能看到防晒剂浓度的,但是并不是精确的浓度值,而是一个浓度区间,具体是多少还是不得而知,更像是一个参考范围,其中物理防晒剂氧化锌和二氧化钛则不需要标注。
🤯万万没想到,这个防晒剂浓度区间竟然被用于抽查化妆品是否合规了。
以往,抽查防晒霜不合格的地方往往是防晒剂与标识的不符,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成分表里面的防晒剂和产品中的防晒剂不符,无论是少了防晒剂还是多了防晒剂都被视为不合格。大家看图3就能明白,一个是多了,另一个是少了。
现在,则多了浓度的指标,再对比图2就知道了,防晒剂的标识是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浓度,检测出的浓度明显不在备案的区间内,浓度与备案不符,防晒效果可能并不会达到标识的防晒值,于是就被判定为不合格。
👉就像你买了两瓶同样的防晒霜,明明都是一样的购买渠道,拿去化验也确实都有这些防晒剂,但是防晒能力却不同!一瓶效果好一点另一瓶效果却变差了,那么很有可能是产品之间的防晒剂浓度有问题😱😱😱
从这个方面说,药监局增加了防晒剂的浓度抽查其实是更加保障了产品的有效性,更加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所以说啊,化妆品厂商们,尤其是做防晒霜的,这下子可不能浑水摸鱼了,偷工减料是没有好下场的。
💡试着解读一下图4,可以看到,不合格的项目是水杨酸,为什么规定要求写≤0.5%呢?难道以后水杨酸要被限制了吗?😮
🧐本人思考了一番之后又查了一下🔍,应该是药监局按照防腐剂的标准去判定的,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水杨酸及其盐类作为防腐剂在化妆品中的最大安全浓度为0.5% (以酸计),依照这一条,该产品的水杨酸浓度超标,判定为不合格。
可能是厂商在备案的时候没有写明或者是写错了其中的水杨酸用途导致的。
⚠️除了防腐剂,水杨酸在产品中作为其他使用目的时,驻留类产品和淋洗类肤用产品中最大安全浓度为2%,淋洗类发用产品中最大安全浓度为3%,并且含有水杨酸的产品,需在标签上标明“含水杨酸,三岁以下儿童勿用”等提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