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1人2集体!】2月21日,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了第六届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名单,陕西检察机关1名个人、2个集体获得表彰。渭南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王军娜被授予第六届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平利县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被授予第六届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戳详情→http://t.cn/A6CqPoVK
【表彰!1人2集体!】2月21日,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了第六届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名单,陕西检察机关1名个人、2个集体获得表彰。渭南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王军娜被授予第六届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平利县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被授予第六届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戳详情→http://t.cn/A6CqPoV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