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警
23-02-23 11:42 微博认证: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官方微博

【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鬼探头”,全责!】#覆车之戒# 2月8日17时许,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宜宾市南溪区凤凰大道北与省道307线红绿灯路口时闯红灯,与绿灯起步叶某彬驾驶的川Q67***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及刘某轻微受伤的交通事故。@宜宾交警在线 直属交管六大队依法认定,刘某驾驶车辆违反交通信号通行,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四川交警提醒#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http://t.cn/A6CqzOc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