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大妈 23-02-26 16:08
微博认证:情感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因为蔡天凤这个案子,我重新去查了下香港继承法。这里以《无遗嘱者遗产条例》为例说一下,香港的继承和大陆有很大区别。

在香港,如果一位死者,有配偶有子女有父母,在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继承遗产的只能是配偶和后嗣,父母不具有继承权,这是和大陆很不一样的地方。

另外这个“后嗣”指的是一切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需要证明),也包括合法领养的子女,这些子女的继承权是相同的。和大陆不太一样的是,根据2011年的判例,继子女基本上被完全排除在继承权外,和隔壁老王一个意思。除非另有遗嘱,哪怕是朝夕抚养的继子女,也不能继承继父母的财产。

只有一种情况有些例外,就是继父母没有任何继承人了,财产归了政府,那么继子女如果还不能独立生活,政府会从遗产中拨款作为继子女的抚养费吗,但是这种肯定不会太多了。

在有配偶有儿女的情况下,这个遗产是不是就平均分了呢?也不是。首先要扣除债务、税项、葬礼及法律费用,说白了就是遗产里面要先扣除一部分,先把死者自己的事了清楚。值得一提的是,香港是有“死亡税”的,这个”死亡税“征收范围是死者拥有的一切物品、死者于联名拥有财产中所占的权益以及死者于去世前3年的任何时间内所送出的财产。也就是挂掉之前两年半送给儿子一套房子,这套房子依然要缴纳“死亡税”。这个死亡税应该就是大家说的“遗产税”。

死者相关的事情都了了之后,配偶享受“非土地实产”的所有权益,我查了下,比较常见的是家具、衣服、首饰、汽车、艺术品等个人物品,这些东西就全部归配偶所有了。

这些分完后,就来到其他遗产部分。这里面要先拨出50万的份额给配偶,然后剩下的,一半归配偶,一半归子女。

所以简单的说就是,相比大陆,香港继承法中配偶享受了更多的权益,而父母的权益大幅度缩水。所以这就进一步解释了为什么蔡天凤后夫只办酒不领证,因为虽然继子女分不到财产,但是对于富人,配偶这个身份可是不能轻易给出去的。当然如果在大陆,由于建立了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也能分钱,所以这种情况还是不该领证,殊途同归了。

所以如果有移居香港的人士,对香港这套遗产分配顺序和份额有不同想法的,最好早一点订立遗嘱,否则人死灯灭,这些钱到了谁手里,就未必如你所愿了。

#香港警方公布蔡天凤碎尸案细节#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