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安厅欠的电费已经缴清
2月27日,南宁供电局青秀供电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机关服务中心发布关于南宁市新民路34号用电缴费情况的说明:
近期,网传南宁市新民路34号(自治区公安厅原办公区)出现电费欠缴情况。公安厅搬迁后,陆续调整了一批其他单位入驻该办公区,各单位电费由公安厅原办公区总表统一计量收缴。2023年1月,该办公区启动电表分户改造,期间衔接不够,汇缴不及时。现相关费用已缴清。
之前“南宁供电局青秀供电分局”的文件显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为该局依法供电的客户,截止2023年2月24日,该单位2023年1月电费及历史违约金合计483848.85元(违约金6057元)经多次催缴仍未结清,供电局将依照《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27条和第39条以及双方供用电合同约定,在2月27日起对贵单位停止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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