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消除对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
案例一:王某是个大毒枭,身价上亿,被抓获之前,已经给其儿子小王留下了两千万,后王某因贩毒被判有期徒刑20年,小王参加招警考试,入职当地警队后就职于该局禁毒大队。
案例二:贪污犯李某,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判刑,其子小李通过公务员考试考进了李某曾经长期经营人脉关系的某系统,老李在监狱听说此事,向狱友炫耀: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案例三:张某,曾在某地开了一家最大的夜总会,该夜总会藏污纳垢,屡次涉黄,后被查处,张某因组织、容留、介绍卖淫被判刑,张某的儿子大学毕业后,参加社会招警,考入该地公安局,被分配到治安大队场所特业中队工作,小张工作不久,张某的夜总会在张某妻子的组织下再次开业。
案例四:赵某某原系重要军工科研项目负责人,因向境外势力泄露重要军事科研机密被判刑,赵某的儿子大学毕业后,考入某研究所事业编,该研究所负责某型号某尖端轰炸机科研项目。
以上案例纯属虚构。
以上案例细思极恐。
以上案例最好不要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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