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再铁,也必须戴头盔,不戴头盔人受伤】#一盔一带# 2月23日10时28分许,毕节市金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岩孔中队接到群众报警,在金沙县岩孔镇金白社区来门关组路段,一辆电动三轮车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有人受伤,请出警。
民警抵达事故现场看见,一辆电动三轮车侧翻在地,地面散落着车身碎片和一滩血迹,得知电动三轮摩托车驾驶人焦某头部受伤后,民警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及询问得知,事发当日,驾驶人张某驾驶紫色小轿车从金沙县鼓场街道往金沙县桂花乡方向行驶,10时27分许行驶至金沙县岩孔镇金白社区来门关组路段,在张某准备超车时,与前方驾驶电动三轮车准备转弯的焦某发生碰撞。
由于在本次事故中,电动三轮摩托车驾驶人焦某没有按规定佩戴头盔,在事故发生时头部受伤,目前伤势稳定无生命危险。
小轿车驾驶人张某在未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强行变道超车,电动三轮摩托车驾驶人焦某在没有仔细观察道路情况的前提下转弯,张某在驾驶车辆时正确系了安全带没有受伤,焦某因驾驶电动三轮车时未正确佩戴头盔而受伤。
所幸,在本次事故中焦某没有受到致命伤害,目前,焦某还在接受治疗,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毕节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