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误读的“福特汽车双倍薪资”。
1914年1月,福特汽车和Model T的创始人亨利•福特宣布将工人的工资提高一倍,从一天2.25美元提高到一天5美元(大约相当于100年后的120美元),并把工作时长从每周六天每天9小时,缩短为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
这是工业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事件。福特推出世界上第一款流水线批量生产的汽车,从而降低成本,让更多人买得起车。他改善了工人待遇,工人一年的工资差不多相当于一辆福特Model T。这被视作美国中产阶级壮大的开端,劳资双方合作共赢的经典。福特汽车也开创了铁锈带制造业的辉煌和世界消费主义的先河。
福特是伟大的企业家,但“一年工资相当于汽车”并不等于“福特提高工人工资是为了让他们买得起车”。加工资的原因,是因为当时工人的离职率太高了,一个职位一年要招聘9次。不仅招聘、培训耗费巨大成本,而且因为工人频繁缺勤,生产线经常无法正常运转。又因为Model T是第一辆大众价位汽车,完全供不应求。工人流失严重拖累了产能,当然也拖累了利润。
一言以蔽之,驱动工资上涨的根本原因是供求关系:一是劳动力供不应求,二是产品本身供不应求。这与工业化100年以后的大环境截然不同。
那劳资双方有没有可能双赢呢?假设一个极简经济体系,只有两个人,一个是雇主,一个是雇员。雇员没钱买雇主的产品。这个时候雇主应该怎么办?是加工资让雇员来买吗?当然不是。雇主生产的目的是什么?是利润。工资是什么?是成本,而且只是成本的一部分。要是给雇员的工资就相当于售价,那雇主肯定亏本亏大发了啊。那怎么办?没人买得起不生产就完了。不生产你至少还有些资产,再怎么样也不能为了卖货把老本贴进去啊。
现实世界的情况当然比这个模型复杂。比如工人原来就有积蓄,加上正常工资就可以买得起。比如工人买不起,但有其它客户源。比如雇主有固定支出和债务急需现金流。但归根结底,仍然是如果劳资双方要双赢,就必须有一个外部的第三方。没有第三方的情况下,雇员买不起,这个游戏就到此为止,而不是雇主贴钱让你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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