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君_Fancy 23-03-07 12:29

最近因为彩礼和婚后可能出现的的事情和npy聊了几次…心中许多困惑,想在这里和大家聊聊或者分享一下自己的一些想法??
首先,彩礼的数额,大家在北京/重庆普遍能接受多少呢?在我的观念里从小就没有彩礼的概念,不过作为传统风俗我认为男方无偿给予女方家庭一定的财产给付是合理、可以被接受的,数额在10w以内为宜。亦或者是我结婚可以送女方一辆20w左右的车,挂在女方名下。相应的我认为女方家庭可以给予不等价的嫁妆(取决于女方家庭的心态)。在我看来,古代的彩礼往往具有人身从属性的特点,在嫁娶之后,女方随男方家庭生活,甚至死后也要进男方的祖坟。而在现在,至少在我学习生活的城市里,这种现象已经不复存在,无论男女,结婚后当然是自己家的儿子女儿,同样是亲家的女婿和媳妇儿,婚后双方共同负担赡养对方父母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继续依落后文化索取天价彩礼(20w以上)是否合理?是否有公序良俗可以对这个问题进行解释?
第二,婚后房产是否加名,我觉得这个问题应该分两方面来看。如果是女方房产要加男方的名字,我觉得这个问题尤其在微博就没有讨论的必要;如果男方房产加女方的名字,女方通常会以“想要安全感”“家里给我养这么大不容易”“加名是爱我的证明”“十月怀胎只有女人最辛苦”等请求权基础作为理由。可无论从法律上还是我家庭所在的北京、读书所在的重庆,房产加名从来不是一个普遍的现象,更不用说男方婚前财产无条件加女方的名字。现在北京的房产价值如何大家也清楚,男方基本不太可能在婚前通过自己努力买得起房,都是他父母这辈子挣来的钱。结婚真的要将男方家如此重要的资产以爱之名无偿赠予女方吗?或者说,在目前男女平等,不存在古代“嫁出去的姑娘就像泼出去的水”等落后文化的影响,这种对女方个人无偿无条件的赠予是否还符合当前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养女儿不容易,可把男生养大真的很容易吗?从小到大,男女都经历同样的义务教育,享受同样的权利、承但同样的义务。我上小学初中的时候,男生经常会主动帮女生墩地、扫地,搬一些重物,到现在我上学坐飞机高铁看到女生搬箱子上行李架也会去帮忙。而且在婚恋市场上,女生对男生的要求要数倍于对女生的要求。在这个基础上,如果真的爱对方,女方是否应当主张天价的彩礼或者房产份额给付让对方的爱有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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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