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业内做创意、做内容的人,和做市场、做传播的人,看起来是有些割裂的。
两条线上的人,都以为自己掌握了真理。
比如有人会认为「做品牌」就是靠「做广告」,有人认为「好广告」的标准就是要有「销售力」。
有人认为「做长视频」就是「浪费品牌的钱」,有人认为短视频的训练下,用户的注意力「超不过 5 秒」。
只要大凡自己主动在微博、抖音、小红书、B站、豆瓣、小宇宙开几个账号,多看看大家的讨论,多看看舆论的走向。
就会意识到内容的多样性和用户群体的复杂性,决定了品牌的沟通不能单独依赖于某一种介质,也不能说放弃就放弃某一种手段。
这个时候不做这件事,不代表今后不会做。
这个时候做了这件事,不代表它就是一个无效的决策。
如果你也感到迷失,别无他途。
除了多亲手做事,多亲口喝水,你才能知道其中的难和易,个中的冷与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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