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 23-03-07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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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全国政协委员彭静:#建议通过劳动监察消除就业性别歧视#】#我看两会# 全国政协委员彭静发现,于2022年8月31日发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随机抽查的事项清单中并没有反映劳动领域的“性别歧视行为”,也未将妇女权益保障法作为设置依据。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9条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将招聘、录取、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培训、辞退等过程中的性别歧视行为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
彭静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完善妇女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就业机制,指导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平等享受福利待遇、晋职晋级、职称评聘等制度;同时应当强化监察执法,适时修订人社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增加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的执法事项,加大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劳动用工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刘胤衡)http://t.cn/A6CSJScT http://t.cn/A6CSJS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