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意见后对规则调整的主要内容:
1、 新增申请受理阶段延期补正安排: IPO、再融资、重组的补正期限为30个工作日,期限内提交补正文件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延期 。
2、优化再融资、重组工作底稿提交时间期限:将相关工作底稿提交时间由5个工作日延长至10个工 作日 。
3、调整股转系统挂牌规则财务指标;将第一套“净利润”财务指标中“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800万元”调整为“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万元” 。
4、优化发行承销机制:主板回拨后比例上限从90%调至 80%,此外对网下投资者报价行为规范、超额配售选择权等规定 进行优化完善 。
5、重大资产重组规则细节调整:将《重组审核规则》中独立财务顾问对重组申请文件的“全面核查验证”义务修改为“审慎核查”;将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实现的利润未达到盈利预测报告预测金额的百分之八十的情形纳入追责范围。
全面实施注册制法规汇集http://t.cn/A6CqZPk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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