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sg藏羚羊 23-03-09 16:17

篡改法律文书时间属于什么性质问题

鄢刑初字(2012)11号刑事判决书,将对赵水根的刑事拘留时间2010年6月21日篡改为2010年6月22日,故意掩盖刑拘与立案时间同为一天的程序错误。赵水根据此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豫刑审432号(2015年12月17日)予以驳回,请问承办人,刑事拘留证的时间可以随便改动吗?法律依据在哪里?请予以答复!

发布于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