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检说法# 【#租客乱改电路起火殃及邻里#,法院:租客负主要责任,房东未清理易燃杂物承担20%损失】近日,天津市津南法院咸水沽法庭审理一起因火灾导致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赵某将其名下的一套房屋出租给钱某使用,钱某承租该房屋后对屋内电路进行多处违规改造。2022年,该屋电路改造处起火,在烧毁出租房屋的同时引燃邻居孙某房屋,造成经济损失8000元。另查,涉案房屋所在院内存放有木材等易燃杂物,所在社区曾要求清理房屋上的堆物,但房东赵某未理睬。法院经审理认为,钱某作为承租人,对房屋内线路进行不当改造致使火灾,系造成邻居孙某损失的主要原因;而赵某在该房屋所在院中堆放易燃杂物,系造成涉案损失的次要原因。故认定由承租人钱某承担孙某火灾中损失的80%计6400元,由赵某承担上述损失的20%计1600元。@九派新闻 http://t.cn/A6CpWk6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