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成长指南
23-03-14 20:24

投稿:想问一下我目前的情况如果要辞职的话怎么处理。

县城高中新学校在编教师,小地方很缺人,所以轻易不会放人走,服务期三年,合同的补充条款上写了三年内乙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我也问过学校负责人,说是根据合同三年内不得辞职,考试不给开同意报考证明,也不可以考研考公,合同前面倒是写了那四条可以单方面解约的要求,但应该要服务期过了才符合吧。

听说学校有位老师入职半年寒假(试用期内)辞职了,当时学校怎么都不放,最后请了律师好像,走掉了,但听说还是被留了违约还是什么失信证明。另有一位老师通过了市里的教师编考试,但校长不给签字,应该是没走成。我之前去咨询的时候人事也说,三年内你要走的话档案里可能会被放一个失信证明。

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想走是不是只能等服务期到了辞职或者过了服务期之后再尝试那四条路径(比如在职考公)?辞职的话何时提出比较合适(距离服务期结束提前半年还是说服务期到了再说)?学校的这种情况,如果等服务期过了再在职考公,放人的可能性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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