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辩论 23-03-16 11:23

【内地移民香港女子为儿入学贿赂校长被控上法庭】一名于2022年6月从内地移到香港定居的家庭主妇,为了儿子入学,在见校长的时候,将一个内藏2万港元、写有儿子姓名的信封交予校长。校长收到信封后大为震惊,拒绝接受贿款,并要求被告取回贿款。被告即日取回信封,两天后获校长约见及通知入学申请失败,被告再称如果校方愿意取录儿子,可把该笔款项当作捐款。校方随后向廉署举报事件。

在法庭上,律师代被告求情指,被告当时来港不足一个月,不了解香港法律,她明白无知并非一个辩解,因此选择坦白认罪。

律师称,事发后原与被告同住的家翁将她逐出家门,被告需与儿子搬离住所,丈夫要“两边走”照顾父亲和两母女,希望法庭考虑判处社会服务令或缓刑,但遭法官拒绝。

法官认为,被告为谋取私利令他人利益受损,其行为抹煞其他人靠实力考入学校的机会,案情显示被告有预谋犯案,将钞票放入信封后交给校长。

法官强调行贿属严重罪行,即时监禁无可避免,但明白判监或对被告家庭构成冲击,决定把被告还押至3月28日判刑,以待其背景报告。

发布于 中国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