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名未成年男生殴打侵犯11岁女孩#。其中一人是整件事情的制造、引导者,但因未满14周岁被释放,不承担法律后果。该事件引起了广泛讨论。#未满14周岁不承担法律后果合理吗# ?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边界在哪里?
依据我国《刑法》第十七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并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并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才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案中,由于涉嫌的是强奸而非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所以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刑事处罚。
但不予刑事处罚并不意味着可以不承担任何法律后果与责任。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矫治教育措施。当前法定最低刑责年龄个别已下调至12岁。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了在“特定情形、特别程序”前提下,12至14周岁未成年人实施严重暴力犯罪,可追究刑事责任;奸淫不满10周岁幼女或造成幼女伤害等严重情形适用更重刑罚……
圣运律所携手“女童保护”项目已有八年,愿做女童保护的“防护墙”。王律师认为,当前未成年人保护法还需进一步完善,同时,圣运律所也将立足自身,为推进相关法律法制改进而努力,并配合加强防侵害教育,以“普及、提高儿童防范意识,保护儿童,远离性侵害”的宗旨为真实生活贡献法律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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