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公羊学 23-03-29 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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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政的暴虐会让今天法家的拥趸和秦粉魂飞魄散

近代以来为秦政翻案,始见于“革命史学的奠基人”章太炎的抑儒扬法和曲解古史。他在著《訄书·订孔》时,开篇就引用日本人远藤隆吉之言:“孔子之出于支那,实支那之祸本也…故更八十世而无进取者,咎亡于孔氏,祸本成,其胙尽矣”,结尾处又引用日本人白河次郎的论述,把儒家说成是所谓“奸雄利器”,必欲打倒批臭而后快。此后章氏又发表《诸子学略说》,对孔子和儒学的攻击更加激烈,“儒术之害,则在潘乱人之思想”。对于法家,他连写了《秦政记》、《秦献记》、《商鞅》几篇文章给予大肆吹捧,把秦政吹捧成河清海晏的人间天堂,把商鞅吹捧成是不世出的伟人,把秦始皇吹捧成是两千多年少有的明君。

钱穆先生在《国史大纲》序言中曾指出:“‘革新派’之于史也,急于求知识,而怠于问材料……因此其于史,既不能如‘记诵派’所知之广,亦不能如‘考订派’所获之精。彼于史实,往往一无所知……彼对于国家民族已往文化之评价,特激发于其一时之热情,而非有外在之根据……彼等乃急于事功而伪造知识者……今我国人乃惟乞灵于此派史学之口吻,以获得对于国史之认识,故今日国人对于国史,乃最为无识也。”说的就是章太炎、易白沙等“革命史学奠基人”。

章太炎在1922年发表的《答柳翼谋书》中,虽然承认自已当年对孔子和儒学的构陷是“狂妄逆诈之论”,但“前声已放,驷不及舌”,恶劣影响早已形成,抑儒扬法和曲解古史的风气一发不可收拾。章太炎早年的信口胡诌成为了新文化人诋毁儒家和吹捧法家秦政的理论工具,后来我们所见到的很多荒诞论述其实都是照抄的章太炎早年的观点。1929年山东曲阜师范学校甚至编造出孔子和卫灵公夫人南子通奸的话剧上演,引起举国哗然。现在又有青年学者考证,说司马迁的《史记》和贾谊的《过秦论》都是伪书,内容被历代痛恨秦政的儒生所反复篡改,目的就是要抹黑法家路线。

其实秦政和法家路线究竟是怎么回事,没有了传世文献,我们仍然可以从现在地下出土的秦简来管中窥豹的,真实的秦政和所谓法家路线比《史记》和《过秦论》中所记载的还要暴虐,二世而亡绝非无因。

湖北云梦县睡地虎秦简中的6号木牍和11号木牍是两名秦军的家书,总计527字,内容先是向家中父母汇报自己在秦灭楚的前线作战,然后向家中求救,说自己缺衣少钱,家里得想办法尽快寄来,“用垣柏钱矣,室弗遣,即死矣”。秦军在外作战,常年不能回家,而所有的装备、兵器、衣服都要自备,国家是不管的。而且“三丁抽二、两丁抽一”,一家三兄弟就有两人会被送上战场,由此给家人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

在秦政之下,老百姓被严格按照比监狱还严酷的制度连坐成什伍,为国家打仗和服徭役还得自费,没有钱可以向官府贷款,也可以在民间借高利贷,还不上就成为国家的居赀,也就是债奴,给官府服苦役抵债。欠了民间的高利贷还不上,按秦律也会被罚作奴隶。而居赀或奴隶都会受到残酷虐待,里耶秦简7-304记载秦始皇二十八年,一个总编户人口才两千人左右的小小迁陵县,奴隶、居赀就死了一百八十九人,一百五十一个隶、臣、妾当年就死了二十八人。死亡率如此之高,可以想见其生活质量低到何种程度。

里耶秦简9-1322记载,有的徒隶“白粲”在押运路上就死掉了。9-1497+9-2236记载女奴婢“红”自杀后,她仅有的两件衣服也被官府没收。
岳麓秦简1003+0998+C10-4-13记载,秦国的徒隶城旦舂中甚至有很多还在蹒跚学步的婴幼儿,这些婴幼儿也全部要“衣傅城旦舂具”,穿奴隶衣服和佩戴刑具。在秦始皇陵旁的赵背户刑徒墓地,埋葬了大量非正常死亡的徒隶和居赀,其中还有妇女和儿童。M35出土的儿童骨架,下肢残断;M41遗骨头上有刀伤,腰部被斩断;M34出土五具骨架,全部是被肢解的;M33的骨架有刀伤,俯身做挣扎状(《文物》1982年3期)。

所以,在秦国统治下,不是六国民逃往秦国,而是秦民逃往六国。岳麓秦简记载了一个叫“学”的秦国少年伪造将军冯毋择的私信,想从胡阳少内官那借钱、买衣服和兵器,然后“去邦亡荆”,即逃亡到楚国去。这位少年的父亲因为居赀服劳役,受到了秦吏的鞭笞,回家经常毒打妻儿来发气,所以“学”很痛苦,决定冒着生命危险逃到楚国去。

在另一件文书中记载,一个秦国老百姓叫“多”,在他十二岁的时候,就和自己的母亲“儿”一起“亡荆”,即母子一起冒险逃亡去楚国(《文物》2013年5期)。除了逃往楚国,也有秦人逃往魏国的,岳麓秦简《魏盗杀安、宜等案》简164记载,一个在官寺劳作的隶臣逃亡,买了大刀,打算杀人抢钱作为路费,要“亡之魏”,逃到魏国去。他被秦国抓住后,判处了“磔”刑,也就是活剐。

正因为大量秦人的逃亡,秦国的统治者专门制定了残酷的《亡律》来惩治逃亡问题。岳麓书院藏秦简2088记载,匿藏逃亡者的,与逃亡者同罪。简2009记载逃走的城旦舂被抓回来,脸上刺字,哪怕自己回来自首,也要鞭笞一百。怀孕的女舂,则用大铁刑具束缚。简1997记载,牧马的城旦逃走被抓回,要砍掉左腿,继续当城旦。男女百姓逃亡,其家人要被判处迁徙,基层干部里典、里老不报告也要被罚出甲和盾。这就是司马迁在《史记·李斯列传》中所说的“税民深者为明吏,杀人众者为忠臣,刑者相半于道,而死人日成积于市”。

除了单独逃亡,秦简还记载了“群亡”,即秦民的集体逃亡。简2065+780记载,如果让隶臣逃亡到边关外的“蛮夷”部落,从提供消息的人到逃亡者,都要被脸上刺字判处为城旦舂劳作。如果是逃到边关内部的蛮夷部族,就要将提供消息的人脸上刺字判处城旦舂。简187记载,如果是蛮夷部落的人来引诱秦民逃跑,就要被脸上刺字判处城旦舂,逃亡的秦民十四岁以上的判处为隶臣妾,是奴婢的话就要脸上刺字交还给主人。

战国时期,有齐国人鲁仲连“义不帝秦,愿投东海而死”,如果让秦国来统治,他宁愿选择跳东海自杀。从现在发现的秦国简牍和考古材料来看,他的感受并不是夸张。秦国自孝公和商鞅变法以后,持续进行了一百多年的兼并扩张战争,获得军功的人越来越多,多到不可奖,也就是国家的奖励是兑不了现的。而从征的秦军因为置办装备和伤残、长期脱离生产等原因往往负债累累,苦不堪言,又因为欠债,自己和家人被罚作居赀或奴隶,送去修秦始皇陵,修完后全部活埋或腰斩了,这里面甚至还包括一些几岁的婴幼儿。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所长李学勤说:“有的著作认为秦的社会制度比六国先进,我们不能同意这一看法。从秦人相当普遍地保留野蛮的奴隶制关系来看,事实毋宁说是相反(见《中国古代文明十讲》)”。正因为秦国统治更野蛮残酷,所以秦人大量地冒着生命危险逃亡到楚国,不但有个体逃亡,还有集体逃亡,其中一些甚至宁愿逃亡到极荒远的蛮夷之地,《后汉书·东夷列传》载:“辰韩,耆老自言秦之亡人,避苦役,适韩国,马韩割东界地与之。其名国为邦,弓为弧,贼为寇,行酒为行觞,相呼为徒,有似秦语,故或名之为秦韩”。方士徐福为什么要带着童男童女到海外去给秦始皇寻找所谓长生不老药,其实也是找借口逃避秦政的暴虐啊。如果不是后来楚人陈胜、吴广、项羽、刘邦奋起一搏,天下共诛暴秦,那么要不了多久,整个华夏民族都要被秦政整绝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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