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秒梳理李亚玲国航监督员事件# 两次审理李亚玲均败诉】2019年7月13日,编剧李亚玲在微博发文称,前一天乘坐国航时,遇见一名自称“国航监督员”的女子牛某虹,该女子在飞机滑行阶段斥责打电话的乘客,在该乘客挂断电话后仍不依不饶,报警导致乘客被带走调查,滞留7小时。随后,外界对“国航监督员”这一职位及神秘女子牛某虹的身份产生质疑。7月14日,有网友爆出牛某虹还曾在地铁、公交上与他人争执。7月15日,国航方面回复称牛某虹是国航一名因身体原因修养的员工,并非国航监督员。2020年12月,李亚玲被牛某虹起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索赔105万元。2022年7月13日,李亚玲表示收到一审判决,自己被判在微博上向牛某某致歉七日、并处以5万元顶格精神赔偿的处罚,李亚玲随后选择上诉。2023年3月30日,李亚玲发文表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4月1日,李亚玲在微博发布道歉声明。 http://t.cn/A6NhAz6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