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继科回应因欠债传播女演员隐私视频#
一则八卦轰动娱乐圈,张继科被爆欠债不还拿景甜隐私照抵债,这让无数吃瓜群众都大为震惊。
随后张继科工作室第一时间发布声明严厉斥责爆料不实,却仍未能阻断传言。在工作室否认之后,又有大V爆料张继科欠债及外泄景甜私密照皆属实,引发热议。
该大V再张继科发布声明后,一天之内发布两条动态,称根据自己掌握的司法材料来看传闻属实,并曝光部分细节。他称景女士私密视频一共有三条,还有一张是视频截图,张继科承认给旁人看过其中的一段视频。而关于债务的部分,张继科早前有被债主起诉,经过调解后,张继科偿还了债务100多万,但是张继科打的欠条是500多万,目前那张欠条还在债主及家人手中。
公民享有隐私权,属于自己私人所有且合法的信息,不受他人干涉,也不得传播。那么,传播他人不良视频犯法吗?是违法的,轻则拘留、罚款,重则判处刑罚。
1、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们来看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漏、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张继科传播女演员隐私视频被查实,他也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