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四家医院因不合理收费被处罚
3月28日,沧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执法公示”平台发布“2023年行政处罚信息”透露,河间市人民医院、任丘市人民医院、献县人民医院和肃宁县人民医院因“存在不合理收费等问题”,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3月20日,沧州市医疗保障局分别对其作出退回违规使用的医疗保障基金,并处行政罚款共计72.7988万元。
上述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河间市人民医院被处罚款126005元、任丘市人民医院被处罚款188306元、献县人民医院被处罚款185245.9元、肃宁县人民医院被处罚款22843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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