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说平安:#深圳男子身份被冒用后上失信名单# 检察院监督介入成功解除限制】此前,深圳市交通管理部门在龙华某路段查获一名无营运牌照、无道路运输证,却从事载客业务的司机。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处以人民币三万元的罚款。
但司机“贺某”签收《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迟迟没有缴纳罚款,行政机关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作出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并冻结了贺某的银行账户。然而不久后,贺某却来到盐田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自己当时并不在深圳,对执行裁定不服,要申请检察监督。
经调查,发现“贺某”身份证件被周某冒用。盐田区人民检察院主动向市院汇报,同时向有关部门移送线索。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系案外人周某通过提交虚假资料,补领非贺某本人照片的机动车驾驶证,因非法营运遭到处罚后,仍以贺某的身份签收《行政处罚决定书》,但不缴纳罚款,导致贺某的财产受到强制执行。
目前,周某因犯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法院终结强制执行程序,解除对贺某账户的查封和限制高消费措施,将其从失信人员名单中删除。@广东政法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http://t.cn/A6NA8Hs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