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团队王亚伟律师在济南中院开庭。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是上诉人的行为就是是否属于非法经营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这直接决定了对上诉人的量刑是适用五年以上还是五年以下的法定刑。
其实,在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动摇法官的内心确信。否则,一切努力都是徒劳的。
在动摇法官内心确信的前提下,是否能够得到理想的判决结果,关键在于法官以及合议庭成员是否有决定权。而这一点,在司法实践中又是十分复杂的。毕竟,在不少案件中,案外因素太多。所以,作为辩护律师及当事人家属,还需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与案外因素做斗争,而这个抗争的过程,往往十分艰苦。当然,这是就总体而言,在今天的案件中,应该不存在所谓的案外干扰因素。
今天休庭后,无论是法官还是检察官,都对我们充分的庭前准备工作(尤其是精心制作的PPT)给予了肯定和赞赏。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使当事人的刑期最大限度的减少,能够早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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