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发芽的种子 23-04-07 20:57

现行法律又不是完备的终稿,判决被争论,法条被质疑不正代表着大众关注法制,普法有成效么。
微博玩得早的人赶上过要不要废除嫖宿幼女罪的争论:认为不该废除的人拿着法条科普这个罪名下量刑的起判是五年起,比强奸罪三年起步高,被告可以吃更久牢饭;认为必须废除的人拿着案例科普实际裁判中起刑并不是问题,反而有不少人用嫖宿幼女罪为更严重的行为遮掩,比如涉及多名被害人,前者的案例从严最高15年,而按强奸罪,从严最高死刑;而且嫖宿幼女罪对被害人的污名化太严重了,甚至不必真的掏钱,口头说约定了金钱交易,被害人自证不了就是“嫖”而不是强奸。
当时也是争论了好几年,2015年废除了嫖宿幼女罪,而强奸罪奸淫幼女的从重,起刑十年。【以前某站对着萝莉/幼女角色刷的恶臭弹幕“三年起步,死刑不亏”应该也是2015年10月之前的事了,之后就该十年起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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