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交警
23-04-09 15:14 微博认证: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官方微博

【路口没红绿灯,两小车撞在一起!责任这么定!】2023年3月29日19时23分左右,神木市创新路与神锦南路十字路口发生一起两车相撞事故,事故致使两车受损以及驾驶员王某某和乘员田某某受伤。经认定,王某某驾驶机动车未遵循右方车辆先行原则,负事故主要责任;另一车驾驶人屈某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未减速慢行,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乘员田某某此次事故无责任。
交警提醒:前进车辆的右侧车辆拥有优先路权,需要让右侧车辆优先行驶。行经路口一定要注意观察路况,稳驾慢行!#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陕西交警 @榆林公安 @神木公安 @神木交警 http://t.cn/A6NyDjq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