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时代见证记录者 23-04-13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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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4周岁的11岁女孩遭邻居性侵杀害案,杀人凶手是村里的一个青年,应该没什么背景,如果赔偿大几十万或者几百万,获得受害者家属的谅解,判死缓的话还可以理解。但是,凶手才赔偿两三万,也没有获得受害者家属谅解,判死缓是绝对错误的,​像这种国人皆曰可杀的恶性刑事案件,不杀罪犯容易导致他人效仿作案,严重破坏社会价值观和社会稳定。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应该向辽宁省高院提起抗诉,坚决争取该凶手得到死刑立即执行的二审判决结果。如果辽宁省高院还是该杀而不杀,那最高人民法院就应该像介入广西烈士遗孤百香果女孩被杀案那样,坚决督促辽宁地方法院判处凶手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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