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熊猫暖暖[超话]#别微博艾特紫清湖了,该打12345投诉就好好投诉。目前大熊猫有关的主要两个国家林业行业标准:
《大熊猫饲养管理技术规程》
《大熊猫国内借展场馆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两者都对噪声做了规定:噪声级别为50dB。
其中,《规范》明确提出,兽舍(即大熊猫被限定的空间内)应采取防噪措施。并对“室内展区”提出设计要求:游客参观区与大熊猫室内活动区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采用隔离的玻璃应高2.7米(图二),并宜采用8mm双层加胶玻璃。
看视频玻璃还没人高,哪里到2米7?
在安全保护方面,《规范》提出,设立禁止大声喧哗、投食、恐吓大熊猫的温馨提示性标识。没去现场,不知道有没有设立禁止恐吓大熊猫的提示牌,能去现场的朋友可以关注一下。
综上所述,两个主要问题,一是安全防护措施不达标(隔离的玻璃不够两米七高),二是环境噪声有时会出现不达标的情况(其实根本没做任何隔音措施)。还有一个是否设立禁止恐吓大熊猫的标示牌待确定。
根据《大熊猫国内借展管理规定》,对大熊猫国内借展应履行监督检查责任的单位是国家林业局(现在应该是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了)以及借展双方所在地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的话直接投诉他们监管有问题,投紫清湖没啥用。比如南京12345就投到南京市林业局,反映紫清湖场馆不达标不符合设计规定却能通过验收和检查的问题。林草局也有监管职责,也可以向国w院反映单位不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作为借出单位的中国大熊猫保护研究中心所属的卧龙那边的行政部门也有职责,不过那边感觉办事根本不行,向他们反馈问题也未必有用。
发布于 辽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