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生态治理的北京答卷##今年北京多区出现野猪#经过多年持续保护,野猪不再是保护动物。
很多朋友认为野猪是保护动物,其实,2022年8月,国家正式将野猪移出“三有”野生动物保护名录。这意味着,野猪不再是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条规定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也就是说,现有《野生动物保护法》是按照名录进行保护的,采取重点保护的原则。野猪本来不是珍贵、濒危的陆生野生动物,不重点保护。
由于生存环境的恶化以及人类对野猪的疯狂捕杀,野猪在2000年被国家列为二级保护动物并进入“三有”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保护动物名录。
由于法律的保护,野猪的数量大幅增加,甚至已成泛滥之势,对于农业生产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的威胁,对野猪的保护已经失去意义,因此,2021年年底,国家林草局就关于将野猪一出“三有”野生动物保护目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2年八月,野猪正式被移出“三有”保护动物名录。也就是说,从此以后遇到野猪危害,打死野猪不算违法,不会被处罚。
但是,《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2条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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