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日报
23-04-23 17:12 微博认证:解放日报官方微博

【副镇长上班期间开网约车被处分,6年后任新职!非工作日公务员能兼职送外卖吗?】根据黄山市歙县政府官网显示,洪升已于去年11月担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6年,洪升因在上班时间开网约车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引发舆论关注。

通报显示,洪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多次进行营利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鉴于事发后,洪升主动交代错误,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上交违纪所得,具有减轻处分的情形。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洪升行政警告处分,处分期6个月;对其主动上交的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据了解,歙县交通运管部门也对这起违规营运案作出处理,因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洪升被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从法理上看,公务员兼职属于违纪违规行为确实有法有规可依。《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兼任职务。

从“法纪”的角度来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此前出现的部分公职人员利用公务员身份在企业或营利性组织兼职(任职),担任独董、董事等行为,确实应该以刚性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约束。但从情理的角度来看,如果利用业余时间,不利用公务员身份通过从事合法劳动来增加收入的行为,是否违规违纪?

事实上,早在2019年1月,就有纪委部门进行过回应。当时,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一网友在扬州市政府官网市长信箱留言咨询:公务员周末送外卖是否违纪?当月16日,宝应县纪委在上述网站回复称,原则上不构成违反党的纪律,但作为公务人员应当向组织上报告有关情况,并不得影响本职工作的开展。同时,对于确实困难的公务人员家庭,相关党组织和所属单位应给予关心慰问。http://t.cn/A6N6pMC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