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天师的申论观 23-04-25 08:17

#辽宁省考[超话]##辽宁省考[超话]#【浅析平均分机制的不合理之处 】
通常情况下,一个面试考场一般有12个人左右,我们就以此为例。
假如说。有三个人的分数是七十五,三个人的分数是七十六,三个人的分数是77,有两个84分,再加一个85分。
总共是937分,937分除以12,是78.08分左右。

也就是说在这个考场里面。只有前三名才能通过这个平均分,剩下的所有人都在平均分以下

这显然是一种极不合理的赋分制度,会让我们多数的考生一年,甚至多年的努力付诸东流。因为我们只能决定自身的水平,而无法决定我们周围人的水平。

在此我想发表一下我的观点:

第一,平均分制度不是不能用,可以用,但是在用这个制度的前提是我们的考官在打分的时候有极强的控分能力,能够把所有考生的成绩维持在一个正态分布上。比如说我们以80分为界,上下五分进行浮动,85分的有一个,那么75分的就得有一个人,84分的有两个人,那么我们的76分就得有两个人。只有是在正态分布的前提下,我们的平均分制度才有意义

第二,我们并非一定是要用平均分制度,还可以用我们的中位数制度。比如说我们这个岗位进面了11个人,我们可以以第6名的成绩为界,这样至少可以保证我们有一半以上的考生是在平均分以上的。

第三,除了平均分制度与中位数机制,我们还可以把这两个推倒,换算成我们最低的及格线制度。
之前的最低及格线是60分,说实话这个分数有点低了,我们可以把这个分数线上升到70分甚至75分,这样的话就不至于选拔出来的考生面试能力太低,我们不需要他有多强的面试能力,只需要他有正常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述能力即可。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