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人111111
23-04-29 09:10

反映信

反映人:曲周县和兴北苑小区的204名业主之一
被反映单位: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反映问题: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予办理不动产证和不动产证过户手续。
事实和理由:2008年4月,邯郸市和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李清波、委托代理人郑心明)所开发的曲周和兴家园小区4号楼开盘;2009年2月份5号楼开盘。整个小区共两栋楼,17个单元204户。于2010年交付装修入住。
一、和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我们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建局有备案;二、地税局征收了业主的购房契税;三、住建局收取了业主的维修基金;四、该小区房产能在工商银行曲周县支行办理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五、部分业主已经办理了房产证;六、2015年以前小区房产能正常过户交易,且能办理二手房按揭贷款。
请责令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履行职责,为小区业主办理不动产证和不动产证过户手续。
联系人赵海洲反映信 133 1300 8338

133 1300 8338

发布于 河北